第二百二十一章 都不是傻子-《九叔之茅山真传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    第(3/3)页
    “便能炼制出一把凶兵。”
    “真是了不得!”
    赵吏看的赞不绝口,这东西那是绝对的不一般。
    哪怕是以他在阴曹地府当将军的眼光来看。
    这也是个了不得的东西。
    毕竟能形成这种东西,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。
    而这时候。
    墨世尊也是十分的热情。
    英俊的脸上露出了笑容,让人看上一眼,便感觉到如同春风一般的温暖。
    只看他手中同样拿出了一个东西。
    那是一个血色的果子。
    是的,血色。
    不是红色。
    在他拿出果子的一瞬间,林峰感觉到了一股的清香。
    似乎吸一口气,都能够让自身精神振奋一二。
    可想而知这东西的珍贵。
    而他也认出了这个东西。
    “原来血蝠果。”
    “怪不得这么多的嗜血蝙蝠发疯似的追他。”
    “把人家的老巢给挖了,不注意他追谁?”
    血蝠果形成的条件极其苛刻。
    需要在一个经历过万众杀伐的古战场中孕育出种子,然后再经由嗜血蝙蝠的供养。
    这才能成型。
    而且每一个吸血藤,都会成为嗜血蝙蝠天然的巢穴。
    而一旦血蝠果被摘。
    整个嗜血藤会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枯萎,不管他的体积多大!
    他没有把东西给林峰。
    毕竟双方都是患难与共的亲兄弟,最主要的是知根知底坑不死人。
    所以说。
    他把那一个果子递给了赵吏。
    就这样。
    赵吏左手拿着那一柄小小的方天画戟,右手拿着珍贵的血蝠果。
    还真别说。
    真相是传说之中有着大福气大气运的人。
    而当林峰感觉到那一股追杀了他好长时间的气息的时候。
    脸上一片平静。
    另一边墨世尊也像是丝毫没有发现一样。
    都到这时候了。
    两个人还依然稳重,堪称稳如老狗。
    “赵兄,咱们就此别过。”
    “青山不改绿水长流。”
    “此方空间之中机缘无数,咱们改日再会。”
    林峰对着赵吏一抱拳。
    然后不急不缓的,向着另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。
    不仅不慌,反而有种洒脱的意味。
    等到林峰走后。
    墨世尊这时候才向赵丽提出告辞。
    毕竟不能太着急。
    如果表现的太急切,两个人一起走的话。
    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?
    他们两个还想找个冤大头呢,怎么能让别人这么容易识破自己的想法。
    然后。
    墨世尊的向着林峰行走的另外一个方向走去。
    同样也是不急不缓。
    而最后。
    当看到林峰与墨世尊两个人走的没影的时候。
    赵吏这时候才拉下笑脸。
    看着自己双手之中的东西不仅没有欣喜,反而像是一坨厌恶的狗屎一样。
    “这两个家伙这么殷勤。”
    “指定有什么算计。”
    “贪婪是一个大罪,本少爷可不傻啊。”
    “两个东西,你还是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吧,本少爷不吃你这一套!”
    所以说赵吏不知道这里面有着什么算计。
    但是他只要知道一件事情就行了。
    那就是。
    一旦两个满肚子坏水的家伙突然对你很好的时候,那你一定要警惕了。
    因为一不小心。
    就有可能掉到一个大大的坑里,被他们两个家伙给埋了。
    赵吏挥了挥手。
    一个浑浑噩噩的鬼影子在他的手边出现。
    随手把手中的两个东西,扔在了鬼影子的身上,然后施展法术。
    “赶快离得远远的。”
    “扔的越远越好。”
    等到黑影消失,赵吏这时候才鬼鬼祟祟的奸笑。
    “嘿嘿嘿嘿……”
    “这可是你们两个自愿往里面走的,可不是我算计你们。”
    “也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。”
    “鸣鸿他们已经丢了好长时间了,不知道你们两个家伙能不能把他们带出来。”
    其实,林峰和墨世尊他们两个才是倒霉蛋。
    因为这么多人。
    只有他们两个走丢了,其他人都在一起。
    最最重要的是。
    他们两个行走的方向,正是其他人后来走丢的方向。
    赵吏之所以抽烟。
    并不是因为他很悠闲,而是他在思考要不要去冒险救人。
    现在好了,来了两个志愿者,那这样他自己就不用动手了。
    然后。
    赵吏拍了拍手,似乎打乱了一些尘土。
    “算了算了。”
    “这可不关我的事儿了。”
    “万一惹到麻烦了就不好了,本少爷还是早走为妙。”
    说话间。
    赵吏化为一道红色的光芒,向着远处遁去。
    然而。
    他没有看到的是。
    远处的两路联军,正在追寻着他的方向,怒气冲冲的杀了过去。
    第(3/3)页